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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晚清时期社会转型与民间伦理

1999-04-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人们在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基本结构上,形成了基本的价值观及围绕此价值观的行为规范。它构成了该社会的基本伦理。其中,主要以上层知识阶层为载体、居于社会正统地位、受到统治阶层倡导并主要用于教化的可称之为教化伦理;而一般民众在实际生活中,主要根据生存方式和实际需要而形成的即可称为民间伦理。虽然二者都起着维系社会精神的纽带作用,但民间伦理因其扎根于人民大众的生活之中,规范着大众的普遍行为模式,因而更真实地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整体精神面貌,是决定其民族性的主要因素。当一个社会的内部结构在一个短时期内发生转折性变动,即所谓社会转型时期,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出现全面性的重要调整时,社会伦理也随之发生变化,旧的一套与原社会结构相适应的伦理系统被破坏,而适应新的社会结构所需要的新伦理也随之产生。

社会转型的发生大致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因原有社会结构衰坏而进行内部结构的重新调整;另一种是由外在环境变化及外来新因素的加入,而导致社会结构的调整。当然,这只是就主流而言的大致区分,实际上往往两者交叉。从晚清到民国,及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转型,可以说基本属于第二种类型。这里仅就属于后者的晚清时期社会转型与民间伦理的关系稍作探讨。

本文所指的晚清时期,是指1840年鸦片战争至1895年维新运动兴起前。这段时期西方列强入侵,开口通商,近代工商业化开始,清朝旧制度走向腐朽衰亡,直至维新时期形成新制度的雏形。在此期间,社会伦理由沿袭宋明的传统伦理转变为维新时期“尚富强”、崇功利的新主导伦理。那么,这种社会伦理的转变是怎样形成的?在这一转变中民间伦理与教化伦理是怎样的关系?笔者通过对这一时期社会风习所反映的社会伦理的演变所作的初步考察,得出以下一些思考:

第一,在这一社会转型时期,以通商地区为中心的人们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变化,原有的正统教化伦理与人们的实际需要已不再适应,这首先从人们生存方式的变化反映出来。具体表现为在这些地区出现了一些与正统教化伦理相悖的社会风习,如与“重义轻利”相悖的趋利之风,与“轻商贱商”相悖的从商热,与尚俭观念相悖的崇奢风气,与等级身份相悖的越之风,与“男主女从”、女子伦常相悖的女子参与社会生活等等。这些新风习表明,原有的正统教化伦理已经失去了规范、指导社会生活的功能,因而被人们所抛弃,出现了新的行为选择。上层舆论对这些新风习是一片“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的指责,这正表明人们实际行为对正统伦理的严重背离,这是旧正统伦理走向衰亡的征象。

第二,在民间伦理中,存在着新风习的伦理基础,如趋利之风与民间义利兼顾观念相联;从商热产生于传统“治生养亲”观念;崇奢风与民间“守度乐生”观念相关等等。由于民间伦理贴近人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因而在社会环境变动、上层主导伦理失效的情况下,便成为支配人们谋求更适于生存的行为选择的主要依据。也正因如此,民间伦理是社会伦理演变中,最具开放性、灵活性及生命力的部分。

第三,原有民间伦理在适应新生存环境的过程中,通过人们生存方式的变化,与新风习、新观念相互影响,形成了一些新的趋向,成为新社会伦理的生长点,及新的主导教化伦理的重要来源。如由趋利之风而崇尚功利的观念,由从商热而促使重商兴商观念,越之风蕴含了社会平等意识等等。在此基础上,到维新运动时便形成了肯定“趋利避害”、“求乐免苦”的重功利的精英伦理,并开始确立为新的主导伦理。在寻求富强的目标下,教化伦理与民间伦理在新的基础上达成了新的一致,共同构成了适应于新社会结构的伦理体系。

总之,在晚清这一社会转型时期的伦理观念演变中,民间伦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既是正统教化伦理崩坏时,支配人们形成新的生存方式的基本依据,又是新的伦理观念的生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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